一、變更條件
股東會或董事會、執行董事對擬變更的事項一致同意并作出決議;
符合登記機關對該項變更要求的其他條件;
二、提供材料
股東會或董事會、執行董事決議;
營業執照正副本;
公章[備用];
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、IC卡;
國稅登記證正副本;
地稅登記證正副本;
公司章程;
驗資報告書;
刻章登記卡;
根據變更內容提供的其他材料。